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江西省为入围试点省,江西入围试点市、试点县名单,市级:赣州市、上饶市;县级:安远县、横峰县、婺源县、德兴市。
据了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周期为3年,即2021—2023年。改革试点地区将围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和所选试点主题,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将加大保障力度,强化过程监管,总结典型经验。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协调配合,整合各方资源,支持改革试点地区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省域内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了解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总结和提炼改革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现场会、经验交流等方式予以推广,切实发挥好改革试点地区的典型带动作用,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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